海关总署: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合计进出口12.6万亿元

发布时间:2024-04-27 18:46:45 来源: sp20240427

   中新网 1月12日电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12日表示,RCEP实施已经两周年,两年来,区域贸易成本得到大幅降低,产业链供应链联系更加紧密,各成员间的贸易往来更加密切。从数据看,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合计进出口12.6万亿元,较协定生效前的2021年增长5.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2023年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情况,以及去年海关在推进RCEP工作中的重点举措,并答记者问。

  吕大良介绍,RCEP持续为成员和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和实惠,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深入推进。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6.41万亿元,占我国出口比重较2021年提升1.1个百分点,达到27%。其中,装备制造业出口规模扩大32.8%,占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比重提升6.5个百分点。锂电池、汽车零配件、平板显示模组都保持大幅增长。同期,我国自RCEP其他成员国进口6.19万亿元,占我国进口总值的34.4%。其中,能源产品进口量较2021年增加了31.2%,占我国能源产品进口量比重提升2.5个百分点至32.4%。

  二是从企业享惠角度看,实际效果在持续释放。RCEP叠加我国和其他成员已经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为企业更好享惠创造了良好条件。2023年,RCEP项下享惠进口905.2亿元,减让税款23.6亿元,主要的享惠进口商品为塑料及其制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有机化学品等;享惠出口2700.7亿元,可享受成员国关税减让40.5亿元,主要签证出口商品有无机化学品、服装及衣着附件、塑料及其制品等。全国有723家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出具RCEP原产地声明1.2万份,货值101.8亿元。

  吕大良指出,两年来,海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RCEP实施工作部署,高标准实施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规则,加强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的国际合作,确保优惠原产地规则发挥实效。同时,也精准了解企业诉求,不断提升RCEP公共服务水平。

  吕大良表示,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强与RCEP各成员国海关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及时跟进成员最新动态,密切关注贸易便利化、关税优惠承诺等措施落实情况,承办RCEP相关领域培训,提升协定整体实施水平,为域内企业发展创造新机遇,为区域经济合作注入新动力。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