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出台全国首个区县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27 20:45:25 来源: sp20240427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畅)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福田区近日率先出台全国首个区县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福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沉睡的”“不活跃”的数据唤醒、盘活,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有效破解了公共数据不敢开放、不愿开放、不会开放的难题,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为政府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发挥更好作用提供了政策支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新动能。

  据了解,《办法》率先提出了公共数据“双授权”机制、“双收益”机制、“1+N+M”多方开发机制,促进公共数据流通,有效激活公共数据价值。

  记者了解到,“双授权”机制是指:数源部门授权或数据主体授权机制;“双收益”机制指:公共数据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运营平台有偿使用机制;“1+N+M”模式是指:“1”代表区政府,“N”代表1个或若干授权运营单位,“M”代表若干平台合作方,即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统筹管理下,授权运营单位为平台合作方提供专业、安全、有序的公共数据产品,并支持融合社会数据的加工和流通服务。 【编辑:李润泽】